英菲尼迪对菲亚特的进攻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。

肇事司机陈佳对醉酒驾驶、超速驾驶、闯红灯、肇事逃逸等四项违法行为负全部责任。

事故发生在2010年5月9日凌晨,当时这辆菲亚特轿车正在建国门外大街永安里路口等红绿灯。陈家人驾驶的英菲尼迪轿车从北向南猛冲,撞倒了菲亚特汽车,并与公交车相撞。

事故发生后,陈某一家弃车逃离,但11小时后被控制。交管部门通过监控视频和相关调查,认定事故发生时英菲尼迪行驶速度约为110.6至121.7公里/小时,该路段最高时速为70公里/小时,判断为超速行驶。陈家人承认案发前曾在酒吧喝酒。车内三人也承认事发前曾饮酒,因此判定为酒后驾驶。

陈先生的四次交通违法行为导致了这起事故。他可能面临最高七年的监禁、吊销驾照并终身禁止驾驶。

在赔偿方面,车祸发生后,陈先生的妻子垫付了13万元医疗费,陈先生家里的亲戚又垫付了10万元。受害人王熙的亲友开设了接收捐款的账户,目前捐款数量已超过19.5万笔。

在这次事故中,王辉全身13处骨折,并接受了多次大手术。他仍然很难上下楼梯而不感到身体右侧热或冷。她呼吁大家共同行动起来,自觉抵制并严厉制裁残酷驾驶行为,让我国早日迎来汽车文明时代。同时,王辉表示,最不可原谅的是,陈某一家酒后驾车,没有考虑他人安全,也没有提供救援。